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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和安县的公告
2024-12-31 06:01:10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和安县。和安县人民政府驻红柳镇。和安县由和田地区管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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