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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省级林长名

关于辽宁省省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公告

2024-12-31 00:59:33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政府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决策部署,加强我省林长制工作组织领导,经省总林长同意,现将调整后的省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予以公告。

    辽宁省林长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一、辽宁省省级林长名单

    总 林 长:郝 鹏  省委书记

          李乐成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总林长:王 健  省委常委、副省长

          隋 青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霍步刚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靳国卫  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高 涛  副省长

          郑 艺  副省长

          王利波  副省长

    二、辽宁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省级领导同志责任区域

  序号

  责任人

  责任区域

  1

  王新伟、吕志成

  沈阳市

  2

  王  健

  本溪市、丹东市

  3

  熊茂平、陈绍旺

  大连市

  4

  隋  青

  锦州市、葫芦岛市

  5

  霍步刚

  鞍山市、辽阳市

  6

  靳国卫

  抚顺市、铁岭市

  7

  高  涛

  沈抚示范区

  8

  郑  艺

  营口市、盘锦市

  9

  王利波

  阜新市、朝阳市


原文链接:https://www.ln.gov.cn/web/zwgkx/tzgg/202412241634043642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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