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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内蒙古自治区

关于遴选内蒙古自治区“助康工程”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公告

2024-12-11 19:54:23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为做好我区“助康工程”项目实施,更好的助力残疾人康复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拟向社会公开遴选1-2家项目定点服务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受助对象的诊疗、手术、康复等工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机构确定后,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助康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助康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二级康复专科或三级甲等以上医院;

  2、具有综合救治能力,设置骨科专业(矫形外科专业方向)科室或康复科及洁净手术室;

  3、拥有从事矫形外科专业的高、中、初级医师;

  4、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

  5、符合法律法规和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供材料

  1、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内容应对照准入标准撰写,包括单位介绍、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资历能力情况及既往类似工作开展情况、承担本项目的意愿及工作计划等;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

  3、从事矫形外科专业的高、中、初级医师证书和矫形专业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三、遴选程序 

      1、2024年12月13日前接收申请材料。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接收医疗机构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从公布当日起至12月13日17时截止。报名时间过后,不再接收机构报名材料。 

      2、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助康工程”项目定点服务机构遴选工作专家现场会,确定服务机构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接受参选机构结果的申诉和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1、医疗定点医疗机构面向全国进行遴选,为方便患者就医,优先考虑内蒙古辖区内医院和相邻省市医疗机构。 

      2、参选项目机构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3、经核查如发现有造假瞒报或其他欺骗行为的机构,将被列入黑名单,今后类似遴选招标活动不予考虑。 

      4、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101室;联系人:银娜;联系电话:0471-6610867;邮箱:nmgmztswc@163.com 。 

   

      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医疗机构踊跃报名,我厅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遴选“助康工程”定点医疗机构。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12月6日 

   

  附:1.一图看懂《内蒙古自治区“助康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https://mzt.nmg.gov.cn/zfxxgk/fdzdgknr/zcjd_1/202402/t20240223_2471334.html

      2.一图看懂《内蒙古自治区“助康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https://mzt.nmg.gov.cn/zfxxgk/fdzdgknr/zcjd_1/202402/t20240223_2471307.html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gsgg/tzgg/202412/t20241206_2620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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