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大众关注网!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本市婚姻登记机关

关于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2024-12-05 19:27:47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上班。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

  四、劳动节:5月2日(周五)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4月27日(周日)、5月1日(周四)上班。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2日(周四)至5日(周日),10月7日(周二)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9月28日(周日)、10月1日(周三)、10月6日(农历中秋节,周一)、10月11日(周六)上班。

  七、关于延长服务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应将周六作为延长服务时间。根据有关规定,2025年1月25日(周六)、4月26日(周六)、9月27日(周六)的延长服务时间分别调整为2025年1月26日(周日)、4月27日(周日)、9月28日(周日)。其它周六作为婚姻登记机关的延长服务时间不变。

  节假日期间,本市婚姻登记机关要妥善安排好加班、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上海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23_0-2-8/20241203/b071aa5a06a943a394e0e9933b517be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2024年冬至祭扫提示,请查收

下一篇:山西省民政厅关于2025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251”工程(第一批)奖补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