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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市

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市质量追溯与防伪行业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12-26 06:28:31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民执罚字〔2023〕第016号

  处罚名称:

  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市质量追溯与防伪行业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事由:

  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处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市质量追溯与防伪行业协会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31000032169826XN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建华

  处罚结果:

  处罚完毕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2月4日

  处罚机关:

  上海市民政局

  当前状态: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23_0-2-8/20231207/b12f8f60b5b5415ebbc2ed833b902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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